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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泽县人民法院2022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

发布时间: 2022-08-10    来源:

为维护司法权威,推动社会诚信,保障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的规定,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,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。现将我院办理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。

进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,相关信息将通报给银行、房地产管理等多个有审核政府采购、融资信贷、政府扶持、招标投标等职能部门和单位,通过与各部门联动,不定时查询被执行人的信用卡等消费行为记录,限制被执行人出境、乘飞机、坐高铁或睡软卧等高消费行为,以及采取罚款、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。

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,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,可随时向彭泽县人民法院反映举报。

执行线索举报:0792-5660622

彭泽县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