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执行幸获宽限 守诚信终渡难关
发布时间:
2018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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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执行人因患癌,法院特别给予其宽限期。如今,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终于了结,被执行人渡过难关,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得到了合法保障。
德安人王某因饲养生猪,在董某处赊购猪饲料共计219723元,后无法偿还。德安法院依法查封王某养猪场价值22万元的生猪。2019年1月,德安法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措施时,王某提出自己患膀胱癌,正处于化疗期间,除了生活费还需要承担不小的治疗费用,现在已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,仅饲养的几十头猪个头较小现在处理无法盈利,希望待好时机出售后再执行。考虑到当事人的困难情况,执行法官与董某多次沟通,同意暂缓处理,对在栏的48头家猪清点数据存档,并就后续的生猪处理及所得款项进行了执行约定。
之后,王某陆续卖掉了部分生猪,并按照当初的约定来履行还款义务。4月8日,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王某在当天支付10万元、当年年底支付1万元、次年端午节前支付3万元。董某得知了王某的病情,也很赞赏其诚信精神,遂同意放弃其余款项。王某因此而渡过了人生难关,看到生活的希望。(秦慧娟 记者 赵岑雨)